根据《上海海洋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结合学院、学科的实际情况,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按复试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 接收名额和专业
海洋科学学院总共可接收33名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如下: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制 | 2024年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002海洋科学学院 | 070700海洋科学 | 01(全日制)物理海洋学 | 3年 | 3 |
02(全日制)海洋化学 | 3年 | 2 | ||
03(全日制)海洋生物学 | 3年 | 3 | ||
04(全日制)海洋地质学 | 3年 | 3 | ||
05(全日制)海洋技术 | 3年 | 4 | ||
090800水产 | 02(全日制)捕捞学 | 3年 | 4 | |
03(全日制)渔业资源 | 3年 | 6 | ||
095134渔业发展 | 00(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 3年 | 8 |
三、 接收学生条件
1.所有接收学生必须是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中备案的获得各高校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2.海洋科学学院接受本校与外校推免生。
四、 接收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9月29--10月20日)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申请海洋科学学院相关专业。
考生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于复试前一天发送至zfsun@shou.edu.cn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本科院校+申请专业: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必交);
(2)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提交证书扫描件;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4)上海海洋大学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需加盖公章;
2.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具体复试时间等。
3.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日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210.5.159.76: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请务必不要选错学院)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于每天9:00-17:00致电:谢老师(18939838576);王老师(18019006081);张老师(021-58559439转828)。
5.考生入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及各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 复试工作
接收成绩计算
复试主要考核学生英语综合水平和专业综合素质,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50分,英语综合50分)。接收成绩为复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 其他事项
1.报考我校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一)对在报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发现入学前有严重政治问题或刑事问题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入学报到时,尚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对本次工作的意见、建议、举报,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
海洋科学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学院A345室,电话:61900522, E—mail:zdshi@shou.edu.cn;
3.未尽事宜,以学校接收工作实施办法及国家相关新政策为准。
海洋科学学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