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总共招生7人(包含090800水产和070700海洋科学)。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090800水产 | 02捕捞学 | 4人 |
03渔业资源 | ||
070700海洋科学 | 01物理海洋学 | 3人 |
02海洋化学 | ||
03海洋生物学 | ||
04海洋地质学 | ||
05海洋工程与信息 |
二、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申请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硕士研究生。
(三)全日制一年级在读学术硕士研究生(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
(四)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生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所有课程不得有补考或重考。
(五)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能提供至少一项以下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者优先考虑,包括:
1.托福(TOEFL:72 分及以上);
2.雅思(IELTS:5.5分及以上);
3.大学英语六级证书(CET-6:425分及以上);
4.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TEM4或TEM8)考试合格证书;
5.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如申请者无上述证书,则必须通过学校硕士生学位外语课程考试。
(六)具备继续培养、深造的素质和潜力,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七)身体健康,符合博士生的体检标准。
(八)经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报考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中午12:00前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yz.shou.edu.cn/xscx/)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须在“考试方式”中选择硕博连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认填写信息无误,按要求上传电子版(pdf文件)报名材料并提交,逾期未完成报名信息提交者,则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二)材料提交
申请人须在2024年3月8日15:00前,按照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将所有材料装袋提交至海洋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A335,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者,不予进入硕博连读的后续程序。
材料均用A4纸并按以下顺序排列以便审核,须在材料袋上注明“硕博连读”博士报考材料和材料清单。
1.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并签字确认);
2.《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
3.在读硕士导师书面推荐信及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信;
4.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1份;
5.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6.个人陈述书1份,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计划等;
7.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和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论文提供正文首页,如论文被SCI、EI、SSCI等数据库收录,需提供相应检索证明,所有论文以正式或在线公开发表为准,非第一作者、录用通知均不认定;共同第一作者的论文只认定一次,共同第一作者中优先认定纸面排在首位的作者,若排序靠前的作者放弃并书面确认,按纸面排序依次认定后续第一作者;专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和版权页)
以上材料2—材料7,还需扫描在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硕博连读报考材料),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此电子版报名材料。
(三)材料审核
1.申请资格初审。2024年3月1日起,学院研究生秘书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于符合申请条件者,予以审核通过(申请者报名系统—网报信息审核状态显示: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申请者报名系统页面—网报信息审核状态显示:审核未通过)。
2.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
3.专家组审核。按照材料审核细则,结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评价,主要从思想表现、专业背景、科研成果、培养潜力等方面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价及评分。材料审核专家组包括至少5名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招生专业所在学科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副教授(含)以上职称的教师,其中材料审核专家组中的学术委员会委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严格执行回避政策,即专家组成员与申请考生有亲属关系,或为申请考生硕士阶段导师、拟报考博士导师,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审核专家组提出审核意见和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建议名单。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建议名单进行申请,确定最终进入综合考核的建议名单(原则上根据招生计划人数,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数),并提交给研究生院。
四、综合考核
按照学校硕博连读招生办法,研究生院对学院推荐的人员名单进行复核,并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考生参加学院安排的综合考核(复试)。
综合考核分为两个部分
1.笔试(闭卷 满分:100分)
考试科目:海洋科学基础综合(海洋科学),海洋渔业科学综合(水产)。
2.面试(满分:100分),由学院成立面试考核专家组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两个环节:
(一)外语能力测试环节(30分):主要考查考生听说读写能力。
(二)个人答辩环节(70分):每人准备15分钟的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介绍、博士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专家可对考生进行询问,并根据答辩情况打分。
面试考核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面试全程必须录音、录像,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五、录取成绩确定
(一)录取成绩包括专家组材料审核评分和综合考核评分。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40%+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60%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情况,任一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它事项
(一)无论是否录取,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二)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对于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新生入学时均需进行体检,未达到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海洋科学学院招生咨询:王老师,电话:021-61900522,Email:sqwang@shou.edu.cn;孙老师,电话:021-61900305,Email:zfsun@shou.edu.cn。
(六)本实施细则由海洋科学学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2024年上海海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等学校相关文件。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