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全开放数据外,“中心”的数据使用需预先申请。数据使用者在申请前,应仔细阅读“中心”的数据库介绍,充分了解数据库的数据质量、数量和安全注意事项,按实际需要提出申请。

   数据使用者(单位或个人)应向“中心”办公室提出正式申请,提交数据使用申请表(书面或电子,见附件1),阐明数据的用途和使用者,包括数据所支撑的科研项目和具体研究内容、数据使用团队的全部成员名单、具体使用的数据内容、时空尺度和数据量等。

   “中心”对收到的申请,由办公室实行初审,根据数据级别确定是否提交“中心”管理委员会进行复审,并在1个月内将审核意见返回。审核通过后,由“中心”办公室赋予申请者权限,申请者可按照以下第六条规定,自行通过“中心”数据库网站系统下载符合其权限的数据。

   数据申请者应为数据使用者或主要使用者,数据申请者对数据的合理使用负责。在读学生(含攻读在职学位的人员)不能作为数据申请者。对无实质性或无明确需求的申请,“中心”有权不予考虑。

   为了鼓励有关科研单位“贡献”科学数据,对向“中心”提供符合设计要求的渔业数据的单位或研究团队,“中心”将优先考虑其数据使用的申请。

表格下载远洋渔业数据申请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