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刘丙宝发布时间:2020-06-18浏览次数:607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文件精神,落实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地开展,并依据《上海海洋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原则,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海洋科学、捕捞学和渔业资源专业共招收17人。

二 复试分数线

公开招考考生:英语成绩≥45分,业务课1成绩≥40分,业务课2成绩≥40分,总分≥160分。

硕博连读考生:英语成绩≥65分。

 

三 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2020619日(周五)830-1630

(二)复试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平台,采取双机位进行视频面试,具体要求参见初试考生须知。请考生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

(三)复试考核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专家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并对考生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应由专门人员对复试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应详细。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具体复试内容:

1)个人背景介绍及读博规划(ppt介绍,不超过8分钟);

2)专业英语测试;

3)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测试。

2.思想品德考核和心理健康素质考查

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心理情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心理普查测试

在复试之前,复试考生须登录网站(http://www.bcxl.cn:8001)自行注册并进行在线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58559439815,联系人:杨老师。

四录取工作

1、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办法

公开招考:总成绩=初试三门总分÷3×50%+复试成绩×50%

硕博连读: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1)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录取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博士生导师中,原则上二级教授限招3名博士生,三级教授限招2名博士生,其他限招1名;如因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其在相同专业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但不得跨专业调剂录取。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加试课程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体检,考生自行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入学时须提交本人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在新生入学体检复查时有问题或考生故意隐瞒疾病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五 复试录取工作申诉途径

学校:电话: 021-61900053;邮件:yjsb@shou.edu.cn

学院:电话: 021-61900301;邮件:wpjiang@shou.edu.cn

六 本实施细则由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授权院办负责解释。其他相关政策和规定按照学校规定实施。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科学学院

2020618